氣體的熱響應時間
熱電偶更複雜。不同的實驗條件具有不同的測量結果,因為它受熱電偶和周圍介質的熱量匯率的影響,並且熱響應時間很短。為了使熱電偶產品的熱響應時間,國家標準:應在特殊的水流測試設備上執行熱響應時間。設備的水流速應保持0.4±0.05 m / s,初始溫度在5-45°C的範圍內,溫度伸長率為40-50°C。在測試期間,水的溫度變化不應超過溫度伸長率的±1%。試驗熱電偶的深度為150 mm或設計的深度(選擇一個較小的值並在測試報告中指示)。
由於該設備更為複雜,因此只有少數單元具有這樣的設備,因此國家標準規定,允許製造商與用戶進行協商,並且可以使用其他測試方法,但必須指出數據。
由於T型中的熱電偶
熱電偶在近室溫度的較小,熱響應時間不容易測量,因此國家標準可以使用同一規範的S型熱電偶的熱電碼組件替換其自己的熱電電極組件,然後進行測試。
當測試時,應將熱電偶的輸出記錄到與溫度步驟相對應的時間T0.5時,如有必要,可以記錄10%熱響應時間T0.1,溫度為熱響應時間T0.9的90%。記錄的熱響應時間應為至少三個測試結果的平均值。每個測量結果應在平均值偏差的±10%之內。另外,形成溫度步驟變化所需的時間不應超過測試熱電偶的T0.5的十分之一。記錄儀器或儀器的響應時間不得超過試驗的十分之一熱電偶.